童裝批發到底哪個軟件便宜
位于文昌商圈的東方商品城,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東方小商品市場,已經陪大家走過很多年頭了。因為地處文昌商圈,人流量大,所以,生意一直都很不錯。前天下午,在里頭做童裝生意的張大姐,說的:我們的好日子到頭了,剛剛接到通知,到7月7號,商城里頭的商戶,必須要全部搬離!
張大姐提供給記者的一份加蓋有“揚州東方商品城有限公司”公章的通知顯示,“由于本公司連帶保證責任,導致債權人訴訟,經揚州市人民法院判決,并于2016年11月下旬進入拍賣執行程序。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不允許當事人進行轉讓、抵押、租賃等處置。本公司決定給予搬離經營的業主進行補償……7月17日未搬離的,不予補償”。這意味著,再過不到一個月,揚州東方商品城,將會是“空城”一座了。
那么陪伴了揚州人15年的東方商品城,怎么會說不得就不得的呢?季總坦承,這是他們管理層的決策失誤。
揚州東方商品城董事長 季震林:關閉的最核心的問題 就是由于我們跟人家另外一個企業 做了一個擔保 那么擔保以后 被擔保的人 他不得能力償還 那么債權人就起訴我們 導致訴訟 這個房產現在已經有新的主人了 那么這個市場就要歇業
對普通揚州百姓來說,東方商品城的不復存在,對生活的影響最多只是換個地方買東西。但對張大姐他們這些商戶來說,離場就意味著失業。更讓他們不滿的是,他們與商品城簽訂的協議還沒到期。
張大姐:離場了不是嘴說哎 你們把貨吃掉 還是讓我們怎么說法子 現在什么人不得結果 樓上個個人急得要跳樓
原來,三樓童裝商戶在去年年底與公司方簽訂了續約協議,租期自2017年元月8號到2018年元月7號終止。簽訂協議時,商戶們聲稱對商品城被擔保抵押的事毫不知情,后來在網上得知相關拍賣消息時,向商品城提出過主動撤場的。
當初商戶主動要求撤場,但商城不同意,堅決要求按合同辦事,現在人家商戶貨進家來了,準備大干一場了,商品城又要易主了,而且還不遵守合同,要求商戶撤場,這讓他們很難接受。
張大姐:呼啦啦地進了多少貨 就針對我們三樓來說 一樓二樓我不問 就我們三樓來說呼啦啦進貨 他突然來個通知 要我們7月7號 全部要離場
揚州東方商品城董事長 季震林:為什么又提前到7月7號 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個 就是法院判決 我們什么時候要交房
揚州東方商品城董事長 季震林:買主對我們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鑒于這兩個原因 我們就跟業主來協商說明這個情況 但是業主們如此的情緒 如此的態度呢 作為我們非常能理解
提前結束協議,這是雙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結果。但事實如此,就要談到違約責任。那么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任何一方無故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違約金即為你攤位的經營保證金的金額”。
商戶們表示,他們共計繳納了一萬多塊的保證金。當記者問到違約賠償的問題時,季總表示,現在通知里公示了一個“先撤場”補償的獎勵政策,不接受的,現在只好通過協商,協商不成,只有通過法律渠道了。
這就難辦啦!首先,合同提前終止,并不是公司方做出的。其次,商戶是聽到公司方的履約承諾才決定留下來的。那么在合同存續期間,因法院判決生成的“被撤場”問題,商戶是不是一定要撤場?
買賣的任何行為,它是不破壞租賃關系它的成立和繼續履行 ,如果說出賣人是因為知道法院的拍賣的行為,或者執行的行為,轉移財產或者逃避法律責任,而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的話,法院可以直接對其予以撤銷 ,如果是原來延續性的租賃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作為承租人,他是有權繼續在這個地方進行租賃經營的。
存在不存在違約的問題呢,出租方來說的話童裝批發到底哪個軟件便宜,他所定義的租賃關系,應當是穩定的、有效的,那么在租賃關系的存續期間,要求解除合同,這樣是一個違約行為,作為承租方是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的,包括在租賃關系當中,實際發生的損失和預期損失。
但不管怎么說,東方小商品市場,曾經承載著許多揚州人的記憶,如今隨著時代的發展,重新轉型,告別歷史的舞臺,也是大勢所趨。
只是希望商場方面妥善處理爭議,與商戶好好協商,把善后工作做好好實,畢竟這關系到眾多商戶今后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