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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岳祥)李先生在青島市城陽區購置了一套新房,并將該房屋整包給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裝修。在裝修公司工作人員已經實地測量的前提下,正式開始施工后對方仍接連兩次加價,高于合同約定的價格不少。“我覺得他們家就是低價吸引顧客簽訂合同,然后再套路加價。”信網()從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處獲悉,此事雙方都有責任,公司正在對工程進行清算。
9月12日,李先生與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將自己新購的房子整包給該公司裝修。“他們的工作人員來我家實地測量過,實用面積約70平方米,給出的報價是78000元,在我的預算范圍之內。”李先生介紹說。
裝修工作正式開始后,工人進行的第一個項目是拆運舊家具,此時,李先生遇到了第一次加價。在預算單中,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給出的報價為3000元左右,“工長說報價的人不是具體施工的,不了解實際情況,應該是8700元。”
由于李先生是第一次裝修房子,遭遇加價后沒什么經驗,雙方多次溝通后,確定最終的拆運價格為4800元,雖然高出了預算單中不少,李先生還是接受了。
令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拆運工作剛完成,很快他就迎來了第二次加價。“改水電的時候,預算單上寫的是部分改,價格為5000元左右。可工長說我這是老房子,必須全部改水電,否則后續出現質量問題概不負責,全部改的線倍,這讓李先生很是不滿,明明已經實地測量過房子了,為何還會出現加價的情況并且如此離譜?
在拒絕裝修公司的加價要求后,對方將裝修工作停了下來,至今未有任何進展。李先生表示不再信任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終止合同,可裝修公司稱,這屬于李先生違約,要扣除已交的23358元裝修款。“我覺得這家公司就是低價先把人引進來簽合同,再一點點加價,這屬于欺詐消費者啊。”
在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給張先生的預算單中,信網看到,在注意事項一欄童裝零售批發店鋪推薦,第三條寫有“實際發生量若與報價單不符,一切以實際發生為準。預算與實際發生量相差不超過5%。如多則退,少報則乙方(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承擔。”在預算單中,蓋有裝修公司的公章,并有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
為了解此事具體情況,信網聯系到了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又想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宋經理,他表示,最初的拆運價格,是李先生與公司設計人員私底下討論后定下的,并未經過公司同意。就這一問題,已對涉事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罰。
而水電方面的加價問題,實際情況并非像李先生描述的那樣,價格之所以高出去報價那么多,是按照李先生要求來的。“水電價格我們開始報是5000元,并按照這個價格給他改完了部分水電,但考慮到仙家寨是老房子,工作人員出于好意告訴李先生,最好是水電全部改,他也同意,我們后續才報出全改的價格。”
目前,李先生提出終止合同,按照約定,是要扣除違約金的,但是考慮到此事雙方都有責任,公司決定對工程進行清算,看看造價是多少。“清算下來之后,我們該給他多少就給他。”若李先生不認可公司的解決方案,那么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對于李先生的遭遇,山東恒信通律師事務所的葛全勇律師認為,李先生與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合同約定。若情況如李先生所說,裝修公司在合同簽訂前已經實際測繪并出具了預算單,非雙方協商或法定程序變更合同金額,裝修公司應該按約定金額提供裝修服務。裝修工人作為裝修公司的員工或自行委托的人員,如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裝修服務,視為裝修公司的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葛律師建議,李先生可以書面通知裝修公司按期履行裝修義務,如裝修公司未履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除合同并向裝修公司主張違約金。
信網獲悉,青島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曾介入調解,據其相關負責人孟站長介紹,現在雙方的問題在于,青島麥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在水電方面只是報價19000元,并未實際執行,無法確認其存在欺詐行為。不同品牌、不同材質、開關點位的數量、電纜平方數大小都影響報價,應在安裝完成后按明細據實結算。
同時,針對水電暖改造這種預收項目,消費者在查看裝修公司水電暖報價時一定看清合同明細中約定的產品規格型號以及單價,以便驗收時查看實際工程量,確定最終結算價,最終價格上下浮動均屬正常。